下载中心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下载中心 > 正文

下载中心

【教师用表】关于取消若干学生考试资格的说明

发布日期:2022-08-24点击: 作者:刘小勇

学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总学时二分之一以上者(同意免听者除外)或无故旷课达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以上者,取消其考试资格,成绩记为“取消”,并无补考资格。任课教师填写此表并交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