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学生在档案馆(图书馆一楼)申请制作外语成绩单、毕业证明、在读证明、学位证明等所需材料,交至教务处教务科(本科生)或研究生院培养办(研究生)审核,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提请用印申请单。若只涉及在读证明用印,直接由学生处审核办理,学生处提请用印申请单;
2.学生在学生处203办公室办理会签。若涉及出国出境,需由学院开具学生政审证明,加盖学院党委印。学生处对政审证明备案留存;
3.学生在党校办114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。
相关流程联系人:教务处 朱真 82312417;研究生院 宋苑 82312217
学生处 李佳豪 82312772;党校办 于晶 823125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