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》(西安理工本教〔2025〕20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方长青
副组长:张晓春、刘永
成员:李言、李淑娟、党发宁、余宁梅、费蓉、樊星煜、陈雅琴、袁蕾、李薇、刘小勇、郭玥、李玉涛
二、专业招收计划
(一)本院内专业互转
针对2025级本科生,各专业前三学年共可招收转专业名额如下,如接收人数少于计划数,剩余名额将自动顺延到下一学年。
1.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:12人
2.土木工程:5人
3.电子科学与技术:12人
4.计算机科学与技术:12人
(二)本校其他学院转入本院
可以接收本校其他学院转入学生17人。
三、基本原则
1.本院学生只能在本院内转专业,不得转专业到本校其他学院。在第三年级申请转专业者,必须降一级转入申请专业。
2.原则上接收本校其他学院理工类学生的转专业申请,其他学科门类转入时需进行必要的考核,文科门类需要加试《高等数学》《英语》课程。
四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学风端正,对申请转入专业有兴趣或特长;
2.在校期间无违纪作弊等纪律处分;
3.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。
(二)学业条件
1.学习成绩:截至申请时,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(GPA)原则上不低于3.0;
2.创新获奖:见《创新获奖认定及加分原则》(附件1);
3.综合面试:考核英语交流、专业学习、个人规划等。
考核成绩=(平均学分绩点+创新获奖加分)×85%+面试成绩×15%,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按基础英语、学术英语(初级)、高等数学(上)、高等数学(下)、大学物理(上)、大学物理(下)、学术英语(中级)课程绩点进行排序。
(三)不得转专业
1.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;
2.中途转学至我院的学生;
3.其他不符合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转专业规定的。
五、工作流程
周次 |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第7-8周 |
4月13日—4月22日 |
开展转专业及专业咨询: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H(樊星煜15591897659)、土木工程H(陈雅琴13669131415)、电子科学与技术H(袁蕾15829538369)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H(李薇13008412016) |
第9周 |
4月27日9:00—4月28日17:00 |
学生登录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 |
第9周 |
4月29日8:30—4月29日17:00 |
对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|
第10-11周 |
5月6日—5月12日 |
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、面试 |
第11-12周 |
5月13日—5月18日 |
录取结果公示,并报本科生院 |
六、补修课程
各专业课程替代方案详见附件2。
七、咨询信息
负责科室:国际工学院教学科
地点:金花校区教三楼202办公室
联系人:郭玥15191478256,刘小勇15319775208
办公电话:029-61123836、举报电话:029-61228169
附件:1.创新获奖认定及加分原则